华汉旅官方微博

最新动态

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热线010-84856515

24小时专家热线010-84856515

在线交流

经典案例

  • 河南登封“天地之中”旅游新城概规、控规及城市设计
  • 洛阳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文化产业规划
  • 盘县竹海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规划
  • 重庆万州长滩温泉——潭獐峡旅游景区规划

首页 > 最新动态 > 旅游问答 >

旅游问答

如何正确对待旅游规划中的土地利用问题呢?发布日期:2016-03-22  作者:华汉旅业

       华汉旅现已成功完成了数百个策划、规划、设计、营销、培训及投融资项目,汇聚了一批在旅游界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家顾问,形成了一支多专业协作、充满朝气和创造力的学习型技术团队,建立了成熟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和立体的数据知识库,从而构建了在旅游休闲、规划设计领域强大的咨询服务能力。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一家做旅游规划、旅游策划、景区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的的专业机构,有超过10年的规划设计经验。对城乡统筹模式、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新农村建设、古村古镇开发、民俗旅游设计、乡土建筑设计等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聚集了大量的专业资源。专家们认为旅游是一项产业,更是一种资源学观和运筹学观。它是对各种资源在发掘基础上的整合。土地资源作为最常见的旅游资源,既可以直接用于开发旅游,打造成为旅游的核心吸引物;又可以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撑体,可以肯定的说,任何旅游产业业态的形成都离不开土地的支撑,土地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宪法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其中以土地公有为代表的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立法的基础。土地公有制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规划
        旅游用地
        狭义: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广义:通过资源整合能够为旅游业服务的土地。
        三大问题
        旅游用地的土地利用分类(旅游用地类型的综合性与复杂性)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中有几大分类与旅游相关:
        (1)住宿餐饮用地(052):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2)文化娱乐用地(085):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3)公园与绿地(087):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4)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88):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显然,上述几项分类难以涵盖整个旅游业用地的现状,所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也进一步说明,旅游景区内的其他用地应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反映了旅游用地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旅游区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可以看到,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基础。首先,土地利用规划在用地布局上给予了规定,明确指出城市发展区和旅游发展区的区位;其次,土地利用规划在用地总量上进行了限制,规定了各发展区在未来几年内的发展方向和用地规模。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侧重于具体项目布局和规模的安排,是未来城市发展的科学依据,是对土地利用规划的专项阐释和延伸。
       旅游规划如何更好的与土地利用规划结合
        (1)合理利用土地利用规划中给定的用地布局
        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已经明确指出了未来的土地利用方向,所以在旅游规划中应充分考虑规划用地布局所带来的限制因素。如果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冲突,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旅游规划方案因用地限制不能实施到位;二是政府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增加行政审批难度和审批时间。
        (2)用足用好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指标
        “一寸土地一寸金”,如今的土地使用成本越来越高,目前国内普通的县级城市每亩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已经逼近100万元,所以在旅游规划当中,如何使每一寸土地的效益最大化是我们必须考虑到的问题。
        (3)整合资源,降低旅游项目运营成本
        旅游规划中涉及土地类型繁多,有些土地必须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进行开发建设,而另外一些土地却可直接通过合作经营或土地利用改良的方式达到项目预期效果。显然,后一种土地开发方式更能节省项目投入,也最受开发商的青睐。
        (4)合理利用土地,避免对土地的破坏
        土地具有不可再生性,对土地的破坏也常常是不可逆的。在国内人多地少的大背景下,我们一定要本着节约使用土地,避免破坏土地的态度去审视一个项目。不能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土地的保护。
 

        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
        网址:http://www.bjhhlv.com/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7-0768   010-58236282
        传真:010-58235542
        市场咨询邮箱:huahanl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