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域旅游规划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立项,具有旅游部门的特点,在旅游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旅游规划与其他部门的规划是平行关系。
2. 区域旅游规划能够在区域的层面上,协调旅游发展问题,提出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政策,解决区域旅游发展的理念、目标、定位和发展梯次问题,统筹配置区域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3. 区域旅游规划的思路是系统整合,统筹安排。规划成果主要解决发展的战略和政策问题,对地方旅游规划起到指导作用。其成果的核心是理念、战略、政策和定位,不一定面面俱到,巨细无遗。
4.
区域旅游规划在外部层面上,需要进行大尺度范围上的空间竞争分析,以确定区域的比较优势和定位。内部层面上要合理确定旅游发展的核心和功能区位,形成整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