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体系用以概括规划工作内部各技术层次的递进关系。我国当前的
景区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景区规划法规体系、景区规划行政体系和景区规划技术体系。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景区规划理论方法研究渐渐跟不上步伐,当前的景区规划体系已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暴露出种种弊端,比如法制不够健全、政府职能不够完善、心态未能摆正、景区规划质量不高以及景区规划与管理脱节等等。因此对旧的景区规划体系进行改革,建立新的科学的景区规划体系必然是我国景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未来的
景区规划体系应包括景区规划体系、景区规划行政体系和景区规划运作体系,其中
景区规划运作体系包括景区规划技术体系、景区规划管理体系、景区规划理论体系和景区规划教育体系。新的景区规划技术体系应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战略性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实施方案。对于省级以上的景区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主,只作战略性的指导,给地方景区规划留以足够的灵活性;而对于区县级以下的景区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详细地编制,并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大区(如经济区)、流域、乡镇、小区(控制单元)及企业的景区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