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概念规划最早源于城市规划领域,它的兴起和发展与区域规划在全球范围内的复兴密切相关。在19世纪60年代,西方自由市场经济下的区域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在区域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大量涌现的城市住房、城市交通、经济发展、城市空间扩张与布局等问题,使得一些建筑项目存在较大争议,为避免规划方案无意义地反复,节约成本,概念规划应运而生。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一般、本质的特征。人类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对概念规划,目前国内尚无统一、严格、明确的定义。但一般的理解是:概念规划是对一个体系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强调全局的把握,要考虑资源、经济、生态、文化、环境、社会等综合问题,规划中贯穿概要性、谋划性和创造性的构思。概念性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以及宏观框架和引导策略,它比较抽象。规划水平的高低常常反映在概念规划上。做好任何一项规划,首先要做好概念规划。概念规划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能融入概念规划。战略性、创新性、长期不落后性等,是概念规划的特点。在国家的发展规划中,概念规划往往占有重要和主要的地位。
在项目规划中,概念规划常常出现在“发展战略”、“规划的理念”、“项目的定位”、“基本思路”、“规划达到的目标”、“主攻方向”等内容中。项目总体规划和各分项规划中,也常常要先把概念规划做好。
制定概念规划需要了解国家、地区、地方有关方针政策,国际有关规范,国内外有关领域的发展状况,以及本地区资源、环境、交通、文化、科技、历史、市场等全方位状况。在此基础上,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然后,提出发展战略。在明确的战略思路指导下,对长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要素进行综合协调和安排,从而提出长期发展的宏观、综合目标,并围绕这一综合目标对那些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使其成为其后详细规划的指导原则。所以概念规划常常是突破固有的、既定的思维方式,使规划更具想象空间和创造性思维,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规划不显得落后。
二、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包括:规划的发展战略(概念规划),项目欲达到的目标,总平面布置(各功能区位置、道路、水电、气、景观、绿地等安排),环境保护措施,效益估算与分析等。
三、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详细规划亦称专项规划,比较具体和详细,如欲达到的技术水平和普及范围、目标数据指标和对空间的安排等,以及为实现概念规划目标而设计的途径、措施、步骤等。它是在概念性规划的指导和框架内进行的规划,从而完成概念规划制定的战略目标。例如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资源开发规划、结构调整规划、道路规划、产业规划、景观规划、旅游规划等属于详细规划范畴。
综合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概念规划、详细规划和
总体规划三者的差异在于:详细规划是对概念规划进行具体的细化所形成的结果,在确定的技术性因素与资源约束条件下,保证概念规划的战略思路能够顺利实施,且能获得效益最大化的结果。总体规划则是对规划的操作分解,便于实际执行、考核、评价和反馈。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概念规划指导规划的编制,详细规划是计划的基础,是使概念规划变为发展计划的桥梁。没有好的概念规划,不可能编制出好的详细规划来,没有好的详细规划,谈不上好的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