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景点规划建设管理,成立市级旅游景点规划建设委员会。主要目的是解决分散管理、分散决策问题,其主要作用和职责是:审查全市景点建设总体规划、景点建设控制性规划和景点工程规划方案,协调解决景点规划建设的有关问题,监督景点规划的建设管理。
二、提高旅游景点规划建设水平,实行专家论证和市级审批制度。景点建设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同,其建设要综合考虑景点历史、建筑等级、建筑风格和建筑色彩等诸方面,其规划建设方案要求较高。因此,把好规划建筑设计质量关就非常重要。建议对各景点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一律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和市级审批制度,凡需对景点进行新建、改建、复建、加固等建设项目的,均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市级旅游景点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三、加强景点建设过程管理,提高景点建设质量。景点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决定了景点的等级和水平。要加强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在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方面从严把关,把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等方面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对古建筑的维修、复建、改建等更要慎重,景点工程竣工后要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四、加强景点建设资金管理,重点建设一批高等级景点设施。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等级景点是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建议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统筹全市旅游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重点,集中财力,编制年度景点建设计划,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代表性景点建设,扩大旅游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