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旅官方微博

最新动态

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热线010-84856515

24小时专家热线010-84856515

在线交流

经典案例

  • 河南登封“天地之中”旅游新城概规、控规及城市设计
  • 洛阳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文化产业规划
  • 盘县竹海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规划
  • 重庆万州长滩温泉——潭獐峡旅游景区规划

首页 > 最新动态 > 旅游问答 >

旅游问答

解决“田园综合体”用地问题的4种新方式发布日期:2019-07-26  作者:华汉旅业

1、“土地银行”
 
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地区,可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指标的自由流转、质押和融资。这对于农户获取启动资金自营个体旅游项目和专业企业规模化获取土地用于开发大型旅游项目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
 
2、以土地股份为基础建立合作社
 
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可以建立合作社,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进行股份合作。这样可以使土地集中经营、高效经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这种方式,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方法科学,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保障发展成果切实惠及本地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3、使用废弃宅基地或园地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令大量农民进城买房,农村房屋闲置,田地疏于管理。实际上,在新农村集中居住后,闲置下来的村庄农舍、废弃林园等恰好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良好发展空间。
 
对这些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指标整理和农林复垦,并根据旅游产业经营需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指标,有助于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招商效率与质量。
 
4、土地租赁、置换或入股联营
 
对经济效益不理想的集体用地,可采取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统筹盘活这些存量集体土地。一方面可以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需要迁移部分农户的住宅、承包地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土地使用价值,集约化发展,便于个人或企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