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4856515
24小时专家热线010-84856515
摘要:低空领域一直是中国不愿轻易开放的领域,这涉及到国家安全及全民利益,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与国际的接轨,中国近些年来一直在摸索如何开发低空领域,如何在不影响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低空领域,直至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表明中国的低空领域即将开发;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争取到2015年实现全国低空空域的全面开发,一个崭新的经济空间即将建立,如何在全面开放低空领域之前做好准备,已经成为眼光独特、高瞻远瞩的投资者思考的问题。中国低空旅游也将在低空领域开发的同时爆发,我们需要做好准备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
“低空空域”一般指不影响运输航空航线的空域,美国法令规定3000米以下为低空空域。2010年,国家颁布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将逐步开放中国一些区域的低空,从1000米以下到4000米以下,此次意见中提出各类低空空域垂直范围原则为真高1000米以下。不过这个高度并不是绝对的,不同地区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划设,但要经过报批才可以执行。此外,《意见》还提出,接下来民航局将会与空军研究论证在现行航路内、高度4000米(含)以下,按监视空域管理办法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民航局人士表示,从国际上的经验看,现在要发展通用航空,就需要推进3000米以下低空空域开放,划分自由而有序的低空飞行区域。 我国空域一直由军方来管理,此前一直没有开放低空空域。仅就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3类。按此划分,管制空域的使用审批程序与现有的相一致;监视空域,设置在比较敏感的区域,审批要求相对管制空域要低;报告空域则是相对开放的空域,每次飞行只要事先报备,确保能让雷达看得见、能联系上,就可以不需审批。
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2011年1月28日,海南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海口启动,海南正式开放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2月18日,江西庐山旅游观光直升机试飞; 2012年6月21日,“2012沈阳法库AOPA国际飞行大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新闻大厦召开,沈阳市将成为我国第一个低空空域航空服务站试点;2012年民航局将在吉林、广东、黑龙江三省低空开发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湖南、湖北、广西与内蒙古东部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2015年实现全国低空空域的全面开发。
通过几年的磨合和试点,中国低空领域开发即将开启,中国低空旅游即将开启,一个业界人士广泛关注且有浓厚兴趣的领域,一个让人充满希望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项目,终于迎来了发展的重大机遇。巨大的市场潜力,广阔的发展前景,相关各方摩拳擦掌,要向天空要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