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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惯例不同,我国不提“城市化”而提“城镇化”,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即不能只强调发展大中城市,而忽视小城市和小城镇。我国城市化的过程,应当是乡村-城镇—城市。城镇比之城市,其城市化程度较低,还没有完全摆脱乡村的影响,带有城乡融合的特点。我国许多大中城市都是从小城镇发展过来的。这是城市化的自然历史过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同时并存、协调发展,将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然趋势。片面发展“大”或“小”都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农村人口规模庞大,要实现城市化目标,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分流。应当指出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吸引力。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具有大城市所没有的特色。建立合理的城镇化体系,应当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形成若干规模不等、性质不同而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的城市群与城镇体系结构。城镇化的目标在于建立完善的城市群与城镇化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要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以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以中等城市为纽带,它们之间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体。在这个城市群与城镇体系中,小城镇具有其他类型的城市所不可能有的特殊功能。
如果说我们以往发展大中城市并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抑制“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强调发展小城镇,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小城镇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县域经济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性经济。其发展过程,是一个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小城镇)的过程,形成了农村工业化支撑农村城镇化,农村城镇化提升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格局,推进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城镇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以及对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与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相辅相成的农村城镇化过程,是建立在农村经济繁荣、农民走向富裕的基础上,再加上农民进入小城镇安家落户的门槛较低,这就有利于把农民转化为小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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