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4856515
24小时专家热线010-84856515
从管理的角度看,旅游目的地是最为困难的管理对象之一,而对于处于边界地区的目的地来说,要对其施加影响,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更为困难。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活动具有刚性约束,使得旅游资源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加之行政区封闭与旅游区开放性之间矛盾,导致跨界旅游区面临着边界屏蔽、主体复杂、认同差异等发展困境,容易使跨界各方在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中产生诸多争端,如大别山旅游区发展曾出现湖北、安徽、河南三省之间的主峰之争、商标权之争、市场之争等,深究之即为跨界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跨界旅游区往往成为旅游开发、经营、管理冲突的焦点。下面以天堂寨和壶口瀑布两个景区为例,就跨界旅游区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一)一处景点,几地各自为政
以地跨安徽金寨和湖北罗田、英山三县的天堂寨为例。天堂寨地处大别山区腹地,由金寨天堂寨、罗田天堂寨、英山天堂寨三个景区组成,是典型的跨界旅游区。三个景区均为国家森林公园,其中金寨天堂寨以瀑布见长,罗田天堂寨以山岳奇观著称,英山天堂寨以漂流和道教文化为特色,三者旅游资源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三个景区面积分别为31.5 km²、300km ²、27 km ²,2007年游客量分别为32万人次、16万人次、12万人次,门票收入达1350万元、180万元、105万元。比较而言,金寨天堂寨在景区品质、旅游发展水平方面明显高于其他两景区。就天堂寨跨界旅游区而言,目前金寨、罗田和英山景区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差异。其中,金寨天堂寨管理机构为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管委会,与天堂寨镇政府合二为一,安徽旅游集团公司负责景区开发;罗田天堂寨和英山天堂寨景区的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均为林场,直属于县林业局,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景区管理人员实际是林业局编制,受林业局领导,旅游局仅有旅游业务指导关系,却不具有景区管理的财政权和人事权。管理机构不一,各管理机构又有不同的职能和工作侧重点,必然导致各地对整个天堂寨旅游指导思想的不一样,各司其职,各自为政。如拥有林业管理和旅游管理双重职能的景区管委会,夹在林业和旅游部门利益的交叉冲突中,难以平衡,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景区的木材砍伐没有因为旅游发展而停止,反而成为景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种状况一方面制约了景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难免会给组织间合作抹上阴影。又如地跨晋陕的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1987年,山西省吉县发文确定了壶口瀑布为山西省第一批风景区(晋政360号),并命名为“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具体管理和服务由吉县旅游管理局实施。到了1991年,“山西吉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现为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成立,开始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和景观服务设施的建设。
1983年,陕西宜川县开始重视对壶口景区的开发,提出:“以旅游业为龙头,加快第二三产业发展,带动宜川经济振兴”,并随即成立“壶口瀑布旅游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当地文化局牵头,开始进行旅游设施建设。1989年,以西安冶金学院编制的《壶口瀑布风景名胜总体规划》为方针指导景区建设。宜川县虽然比吉县提前几年开发壶口瀑布,但行动缓慢,直到1998年才成立“黄河壶口风景管理局”。
由于壶口瀑布地处两个行政区划地,两政府为追求各自经济利益,将属于一个景区的两个部分单独作为一个独立的景点来规划开发,不仅严重浪费了资金,也造成了基础设施的重复性建设。更重要的是,宜川县和吉县都是省级贫困县,旅游资源的盲目开发毫无疑问会对两地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二)缺乏统筹,各自规划
壶口瀑布在申报国家地质公园时,两个行政管理地区一前一后各自独立申报。在旅游市场宣传上也是各有各的口号,无法在旅游者心目中确立统一、鲜明的景区整体形象。
再如天堂寨景区。湖北天堂寨和安徽天堂寨合作进展缓慢,究其原因还与双方的区域认知有关。两方虽然地缘相近,但长期受大山阻隔,同时分属两省管辖,彼此交流较少,包括普通民众在内的边界区域人员往往形成浓厚的区域本位思想和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观念,无疑对天堂寨景区的合作带来了一定感知障碍。如安徽旅游集团公司计划跨界收购湖北景区,尽管这对整个天堂寨旅游做大做强有利,但是湖北方从心理上难以接受和认同由安徽方企业接管,导致天堂寨跨界合作障碍不仅在于边界利益上的争端,还在于省际之间的认知错位在作祟,隐形的边界屏蔽效应体现的相当明显。类似情况多次出现。据调研,同属一市的相邻景区,本来都连接在一起,可以方便地从山路进入另一个景区,却因为一条县界而被相邻只有十几米的两座大门分割开来,游客在游玩一个整体而又有较好可达性的自然景区的时候却无意中买了两次门票,不仅减少了游客的体验内容还让游客走了回头路。在从湖北罗田快要进入安徽金寨的盘山公路上有一段夹在柏油路中间的两三公里水泥路,据说是由于当地政府发现临近天堂寨发展相对成熟,害怕带走自己景区的客源,而长期不愿修建连通道路的缘故,这些都是区域认知的障碍相关。因此,加强全方位交流,增进彼此的信任机制,是克服认知错位的重要途径。
(三)忽视保护,盲目开发
受经济利益驱使,跨界景区普遍存在忽视保护、盲目开发的情况。以黄河壶口瀑布为例,吉县、宜川两地都是重开发利用,轻保护治理,某些问题上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致使壶口瀑布地区黄河水资源严重破坏,水域环境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来,黄河壶口段瀑布的萎缩速度约有20厘米,如果还不进行有效地治理和保护,再过半个世纪,黄河壶口段瀑布有可能会萎缩成十几米的险滩。另外,自古被文人墨客赞誉为“石窝宝镜”的壶穴曾经遍布黄河两岸,但由于缺乏应有的保护,致使某些壶穴存污纳垢。黄河壶口地区属于陕晋峡谷黄土丘陵沟壑区,本身就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由于地处两省交界,是双方管理的死角和空白,多年来人为破坏严重,山川丘陵岩石裸露,植被覆盖率低,极为荒凉。
在中国一些中小景区开发中,景区经营权出让已成为普遍的趋势,景区公共资源的私有化经营成为多数景区盘活资产的主要方式。但旅游开发商大多从其他行业转入旅游业,对旅游业综合性特点理解不深,对旅游业的食、宿、行、游、购、娱之间的关联性认识不到位,对景区之间的整合意识不强,对旅游产品差异化开发方向把握不准,开发商往往按照原有行业发展思路去开发、经营、管理景区,具有较强的原行业路径依赖特征,实际操作中旅游合作观念较为淡薄,协调意识较差。加之旅游开发商先天的经济利益驱动的特点,对景区发展缺乏长远目光和整体意识,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区域旅游合作的进程。如罗田天堂寨经营权转让给一家原从事其他行业的私营主,该开发商可能由于缺乏旅游专业知识,在未经科学论证和规划的前提下就在天堂寨山顶盲目开发“蟒蛇”主题景观,导致景观与山岳风光不协调,对天堂寨整体旅游产
(四)恶性竞争,有损形象
以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区的门票价格为例,虽然两地是统一的,但在面对一些大规模旅游团队时,出现了一些大幅度压价以争夺客源的现象。一地团队票打七折,另一地团队票就打六折,这样的价格竞争一定程度上导致恶性循环,极不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种种问题与矛盾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利益问题。跨界旅游区的区域旅游合作的实现,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相关主体的利益协调问题。跨界旅游景区利益涉及的主体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代表行政区域利益的政府(包括多级政府),代表国家对资源实行纵向管理的政府管理部门。虽然都是政府,但由于管理权限、管理职能的不同,其利益也不尽相同。第二,代表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利益的企业。第三,代表本土利益的当地老百姓。利益的平衡与分配一般是在协商中解决的,是通过契约确认的。这种契约有些是通过规划确认的,有些是通过双边或者多边确认的。特别是在发生意见分歧时,对整体开发产生影响时,要多一些平和的心态,多一些对整体负责的心态,参与协商。但建立一种机制更为重要,这是一种组织保障、体制保障。
从政府层面来看,区域旅游发展中行政区与旅游区的融合,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各级政府分别代表着其行政管辖区内的社区居民、旅游企业的利益。因此区域旅游合作的成功实现,要求旅游发展所获得的利益在行政区的政府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这种分配主要是依据各个行政区旅游资源的禀赋情况及所投入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大小来决定。
从企业层面来讲,不同行政区旅游企业层面的利益协调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督促企业的合法经营与协助企业进行利益协调,同时建立区域旅游企业共同遵循的经营公约,减少企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各旅游企业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多污染多支付的原则向政府缴纳税收。
旅游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是各方利益的相关者,应该享受旅游区门票优惠、旅游区内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利、旅游受益补偿等。
纵向利益协调主要是指同一行政区内,政府、旅游企业以及社区居民的利益协调问题。行政区的旅游企业、社区居民主要接受的是政府的行政管理系统的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区域内旅游企业的宏观调控及业务指导,同时完善社区参与的分配与利益协调机制。此外,政府也应接受旅游企业及社区居民的监督,并对其行为进行绩效考核。
要协调好所跨各方行政区域的利益,首先要淡化行政区划概念,强化旅游区合作概念。品开发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